土地使用權登記要件生效的有哪些

土地使用權登記要件生效的有哪些

土地使用權登記要件生效的有:

1、登記上必須寫明土地權利人的姓名;

2、登記上還要寫明地上附着物情況;

3、寫明土地的權屬性質、使用權類型、取得時間和使用期限。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條,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

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