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營的娛樂場所吸毒舉報嗎

在經營的娛樂場所吸毒舉報嗎

明知他人在經營的娛樂場所吸毒要舉報,明知他人在其經營的娛樂場所吸毒,未採取任何制止措施的,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在明知他人在其經營的娛樂場所吸食搖頭丸的情況下,沒有采取任何措施制止客人吸毒,而是採取放任的態度,對該行爲聽之任之,對客人在其經營的娛樂場所吸毒視而不見。

這種行爲實際上就是開設變相的地下煙館,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行爲。因此,行爲人的行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法律依據:

《禁毒法》第九條

國家鼓勵公民舉報毒品違法犯罪行爲。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予以保護,對舉報有功人員以及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