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幾年不交會起訴

物業費幾年不交會起訴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物業費是按月交納還是按年交納,一般認定應該按月支付,如果沒有支付,物業公司履行了催告程序也就是通知業主來交物業費,業主還是不交物業費,就可以起訴了。具體的時間要看物業公司,最短的可以在業主超過了約定的交費時間後就起訴,也可以一直不起訴。物業起訴業主欠管理費的訴訟有效期爲三年,也就是說如果業主欠管理費時間爲5年的話法院只會支持最近三年的訴訟請求,所以物業公司都會在三年內起訴的。不交物業費被起訴的,法院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如果業主確實未交物業費的,判決業主繳納,拒絕履行的,物業公司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