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評優考覈標準表

社團評優考覈標準表

考評項目

1、每學期初在規定時間內上交本學期工作計劃與上學期工作總結的加4分,未交或未及時上交的扣4分。

2、每學期開展活動十次或以上者加20分,少一次扣5分。

3、開展大型活動者一次加3分(方案1分活動順利開展1分活動後有書面總結1分)活動效果深遠的加2分,一學年以來無一次大型活動的扣5分。

4、各社團之間密切配合交流合作,共同開展活動,每次加2分,最多加6分。

5、每次活動均有完整相關材料,若相關材料不完整酌情減分,減1到5分。

6、社團日常活動考覈,加分根據社團日常活動考覈情況 20到50分。

7、未申報活動便開展活動者發現一次扣2分,違規超過三次者通報批評。

8、凡社團開展活動,自行聯繫校外商業機構解決活動經費問題的一次加8分。

9、遞交社團活動申報表但未開展活動者,視情節嚴重扣社團總分2到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