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審計都具有三個基本要素

任何審計都具有三個基本要素

任何審計都具有三個基本要素,即審計主體、審計客體和審計授權或委託人。審計主體,是指審計行爲的執行者,即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爲審計第一關係人;審計客體,指審計行爲的接受者,即指被審計的資產代管或經營者,爲審計第二關係人;審計授權或委託人,指依法授權或委託審計主體行使審計職責的單位或人員,爲審計第三關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