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的官媒權利究竟有多大

我國古代的官媒權利究竟有多大

官方的媒人,古代稱作媒官、媒氏、媒互人等,最早出現在西周。主要工作職責就是掌握全國男女的姓名和出生時間,督促適齡男女結婚

據《周禮地官媒氏》記載:媒氏掌萬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又說:仲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不用令者,罰之。這說明,全國未婚男女的花名冊,統統掌握在這種媒氏手中,他定婚律、制婚齡、安排婚嫁時令和處理婚戀糾紛,甚至還可以對不守婚嫁時令者予以處罰。 到春秋戰國之時,媒氏機構進一步擴大。《管子入國篇》:凡國皆有掌媒。丈夫無妻曰鰥,婦人無夫曰寡。取鰥寡而合之,予田宅而家室之,此之謂合獨。當時掌媒這個官方機構,除爲年輕人安排嫁娶,還爲鰥寡重新組織家庭,並分配給他們田宅。自秦至清,官媒的權力仍然很大。如《晉書武帝紀》載:女子凡年滿17歲,其父母尚未給她選擇婆家的,一律交官媒,由媒官配給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