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登記日期起開始計算。汽車年限是從車輛註冊登記之日開始算的,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註冊登記手續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轎車、客車過戶年限
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的轎車、客車,在年檢有效期內的,無過戶年限限制;9座以上非營運的載客汽車,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爲20年。
貨車過戶年限
微型貨車總質量在1.8噸以下,車長在3.5米以下,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爲8年;微型貨車總質量在1.8噸以上,車長在3.5米以上,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爲15年;重、中、輕型貨車,總質量1.8噸以上微型貨車、專項作業車、半掛牽引車、半掛車,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爲15年;全掛車,在年檢有效期內的,過戶年限爲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