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開設賭場

什麼是開設賭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的規定,開設賭場罪,是指行爲人具有聚衆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爲業的行爲。開設賭場罪的既遂並不與行爲人是否獲得實際利潤相關,只要賭場被開設起來,並且開始正式營業,有人實際在使用,那便構成既遂。是否構成開設賭場罪,要看行爲人的行爲是否符合其構成要件:1、該罪客體是正常的社會管理秩序;2、該罪客觀方面表現爲開設、經營賭場,聚衆賭博的行爲;3、該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4、該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並且具有盈利的目的。還要注意,開設賭場的主要方式包括不僅包括開設現實的賭場,也包括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爲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的行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