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購置稅優惠:
(一)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車輛免稅;
(二)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免稅;
(三)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免稅。
(四)購置列入《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五)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免徵車輛購置稅。
(六)對部分特殊用途車輛實行免稅指標管理
包括“母親健康快車”項目流動醫療車輛;防汛專用車輛;森林消防專用車輛。
(七)長期來華定居專家進口1輛自用小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八)回國服務的留學人員用現匯購買1輛自用國產小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