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怎麼判

盜竊罪怎麼判

構成盜竊犯罪的,應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判刑:達到數額較大的,12個月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三次的,可在4個月拘役至6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達到數額巨大的,可以在三年到三年半的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如果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80%,且具有法律規定的情況之一的,可以在三年至三年半的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數額特別巨大的,確定量刑的起點可以在十年到十一年有期徒刑的幅度內。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的80%,且具有法律規定的情況之一的,那麼確定量刑的起點,可在十年到十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盜竊數目每多1500元,則會多加30天的刑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