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用地建住宅的有什麼利弊

商業用地建住宅的有什麼利弊

1、使用年限

商業配套40年,辦公50年,比住宅的70年縮水嚴重。

2、交易稅費

初次購買或者轉讓時的契稅按照3%收取,而住宅爲1.5%。如果國家開徵物業稅、土地增值稅,商業用房的標準也會比住宅高。

3、按揭方式

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是也有少數項目在開發商的努力下能夠辦到。另40年產權或者50年產權的住宅,如採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最長貸款年限10年。

4、日常生活成本

如按公建用途規定,其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將採取商用價格。所以,對於購房者應該在購房時詢問清楚。目前,開發商大多在前期開發中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能按民用價格繳納。

【法律依據】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分別是: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