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準備好財產保全(可選);2、準備民事訴狀、證據。根據被告人數加一份,向法院遞交民事訴狀和證據;3、起訴至有管轄權的法院;4、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5、由此進入審理前的準備階段;6、開庭審理階段;7、進入判決和裁定階段,法院必須公開判決,送達判決書,判決書生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