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我們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之後是可以違約的,違約之後就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是符合解除合同的情形就不用承擔違約責任了。
(1)約定解除:
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認爲解除合同比繼續履行合同更有利於自身利益,根據合同自由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
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當發生了法律規定的情形時,當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
(3)違約情況下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從嚴格的法律意義上看,並不應當受到法律支持。爲體現公平原則,平衡各方利益,避免社會資源的浪費,酌情有必要對其解除合同請求予以支持。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93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