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過戶的原因如下:
一、賣方無法提供房產證;
二、賣方未經其他產權人同意出售的房產;
三、被有關部門查封的房產;
四、未解除抵押的房產;
五、產權因爲違規搭建被凍結;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