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一般不能被免於起訴的,免於起訴的法定條件是:(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爲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