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籌金與首付款的區別是什麼

認籌金與首付款的區別是什麼

認籌金與首付款的區別如下:

首付款是房屋購買時的第一筆預付款,一般情況下數額應當在總房價的千分之五以內,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後,首付款應即時返還或抵充房價。購房者在支付首付款後,不購買預訂房屋的,首付款按預訂協議約定的辦法處理,但屬下列情況,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全額返還購房者支付的首付款:

1、房地產開發企業未簽訂書面協議收取訂金的;

2、簽訂的書面協議對訂金的處理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

相關說明:“認籌”就是購房者表現出買房的誠意,這個誠意需要通過繳納“認籌金”來體現。在繳納“認籌金”後,購房者可以獲得房屋的優先購買權,並在房價上享受一定程度的優惠。等到樓盤正式開盤銷售時,“認籌”的購房者再以“優先選擇”的順序選房,選中房屋後與開發商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如果購房者沒有選中理想的房屋,開發商將把“認籌金”如數退還給購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