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約法三章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劉邦約法三章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約法三章具體內容是:

1、殺人者要處死;

2、傷人者要抵罪;

3、盜竊者也要判罪。

約法三章的由來:公元前206年,劉邦率領大軍攻入關中,到達離秦都咸陽只有幾十里路的霸上。子嬰在僅當了46天的秦王后,向劉邦投降。劉邦進咸陽後,本想住在豪華的王宮裏,但他的心腹樊噲和張良告誡他別這樣做,免得失掉人心。劉邦接受他們的意見,下令封閉王宮,並留下少數士兵保護王宮和藏有大量財寶的庫房,隨即還軍霸上。爲了取得民心,劉邦把關中各縣父老、豪傑召集起來,鄭重地向他們宣佈道:“秦朝的嚴刑苛法,把衆位害苦了,應該全部廢除。現在我和衆位約定,不論是誰,都要遵守三條法律。這三條是:殺人者要處死,傷人者要抵罪,盜竊者也要判罪。”父老、豪傑們都表示擁護約法三章。接着,劉邦又派出大批人員,到各縣各鄉去宣傳約法三章。 由於堅決執行約法三章,劉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擁護和支持,最後取得天下,建立了西漢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