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法解釋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繼承法解釋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繼承法司法解釋包括總則部分、法定繼承部分、遺囑部分、遺產處理的部分以及附則部分的相關解釋,具體內容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條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開始。

失蹤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決中確定的失蹤人的死亡日期,爲繼承開始的時間

第二條規定,相互有繼承關係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確定死亡先後時間的,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繼承人的,如幾個死亡人輩分不同,推定長輩先死亡;幾個死亡人輩份相同,推定同時死亡,彼此不發生繼承,由他們各自的繼承人分別繼承。

第三條規定,公民可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爲財物的債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