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爲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制定本法。第二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6、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