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不破租賃是如何定義的

買賣不破租賃是如何定義的

買賣不破租賃,即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即使所有權人將租賃物讓與他人,對租賃關係也不產生任何影響,買受人不能以其已成爲租賃物的所有人爲由否認原租賃關係的存在並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

簡介:

1、合同法:比如《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2、民通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19條,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合同對租賃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