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的法人制度是什麼

民法總則的法人制度是什麼

民法總則的法人制度是:

1、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2、法人應當依法成立。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准的,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第五十九條,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