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如何補償補償多少

拆遷如何補償補償多少

拆遷的補償項目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臨時安置補償;

(四)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被徵收房屋價值中包括房屋裝飾裝修價值以及附屬於該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價值。對被徵收住宅房屋價值的補償,按照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所處區位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對被徵收非住宅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所處區位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由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