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醫療事故的精選知識

何時構成醫療事故

何時構成醫療事故

構成醫療事故的條件:(一)發生醫療事故的主體發生“醫療事故”的主體是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二)行爲的違法性“醫療事故”是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因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而...

醫療事故傷殘鑑定去哪裏做

醫療事故傷殘鑑定去哪裏做

發生醫療爭議後,醫患雙方均可申請醫療事故鑑定。①由申請方向醫療爭議發生地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後向州醫學會委託鑑定。州醫學會接受委託後,對提交材料進行審覈後,由醫患雙方進行抽專家,並在醫學會組...

醫療事故刑事責任指什麼

醫療事故刑事責任指什麼

醫療事故刑事責任,根據《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24條規定:醫務人員由於極端不負責任,致使病員死亡,情節惡劣已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承擔醫療事故刑事責任的前提是構成醫療事故罪。醫療責...

不服醫療事故鑑定結果怎麼辦

不服醫療事故鑑定結果怎麼辦

無論通過何種方式提起醫療事故鑑定,均應當首先由醫療機構所在地的市級醫學鑑定辦公室組織進行鑑定。在收到首次鑑定結論後,不服鑑定結果的,在收到鑑定書15日內可向上一級醫學會提出重新鑑定申請。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

醫療事故醫院不賠償的該怎麼辦

醫療事故醫院不賠償的該怎麼辦

發生醫療事故醫院不賠償可以雙方先協商,協商不成可以找有關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醫療事故鑑定必須做嗎

醫療事故鑑定必須做嗎

醫療事故鑑定不是必須做的。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的,由醫患雙方自願委託醫學會或其他組織作鑑定。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具體情況或當事人的申請決定是否委託醫學會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

非法行醫與醫療事故罪有何區別

非法行醫與醫療事故罪有何區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規定,醫療事故罪,是指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的規定,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

醫療事故鑑定時間

醫療事故鑑定時間

醫療事故鑑定的時間限制的相關規定是: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鑑定並出具醫...

醫療事故醫院怎麼處罰

醫療事故醫院怎麼處罰

醫療事故醫院應當受到的處罰:(1)民事賠償責任:賠償患者或家屬經濟損失。患方可以通過衛生行政部門調解確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確定。各項賠償項目確定後一次性支付,賠償結束後不得再反悔。(2)行政責任:對於...

哪些行爲構成醫療事故罪

哪些行爲構成醫療事故罪

以下行爲構成醫療事故罪: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的;2、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辦醫療機構的;3、被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期間從事醫療活動的;4、未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從事鄉村...

不構成醫療事故是否就不需要賠償

不構成醫療事故是否就不需要賠償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調整的僅是因醫療事故而造成的損害賠償糾紛,僅限於醫療行政處理的層面。如果不構成醫療事故,醫療機構有醫療過失...

醫療事故責任構成條件是什麼

醫療事故責任構成條件是什麼

(一)醫療機構或其工作人員在主觀上必須有過失;(二)醫療機構或其工作人員有違法違規行爲;(三)必須有人身損害的事實發生,且該人身損害應當達到《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確定的損害程度;(四)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過失行爲與人...

醫療事故去哪鑑定

醫療事故去哪鑑定

申請醫療事故鑑定有三種途徑:一是直接委託醫學會進行鑑定;二是向當地的衛生行政部門申請,由衛生行政部門把鑑定的申請移交到醫學會;三是由人民法院來委託。【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

對醫療事故鑑定結論不服怎麼辦

對醫療事故鑑定結論不服怎麼辦

醫療事故鑑定,是指由醫學會組織有關臨牀醫學專家和法醫學專家組成的專家組,運用醫學、法醫學等科學知識和技術,對涉及醫療事故行政處理的有關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結論的活動。對醫療事故鑑定結論不...

醫療事故可以申請重新鑑定嗎

醫療事故可以申請重新鑑定嗎

可以。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九條醫學會對經衛生行政部門審覈認爲參...

如何寫醫療事故糾紛起訴狀

如何寫醫療事故糾紛起訴狀

醫療事故糾紛起訴狀的內容包含:一、寫明原告與被告以及基礎信息: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聯繫方式、住址等。二、寫明訴訟請求:1、依法判決被告賠償原告各項損失共計元。2、判決被告支付全部訴訟費用。三、事實與理由:寫出具...

醫療事故鑑定書如何寫

醫療事故鑑定書如何寫

醫療事故鑑定書的編寫如下:1、需要寫清楚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住址,聯繫方式等)。2、寫明申請的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由患者一方提出申請,也可由醫療機構一方提出申請。...

怎麼來提起醫療事故鑑定

怎麼來提起醫療事故鑑定

提起醫療事故鑑定的方式是:1、如果醫患雙方在治療過程中,發生醫療糾紛的,並且協商一致,通過醫療事故鑑定來解決醫療糾紛的,可以由醫療糾紛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當地醫學會組織醫療事故鑑定;2、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

醫療事故如何舉證

醫療事故如何舉證

醫療損害責任糾紛,實行部分要素舉證責任倒置原則,即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四條第(八)項規定,因醫療行爲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爲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

不屬於醫療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不屬於醫療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醫療事故:(一)在緊急情況下爲搶救垂危患者生命而採取緊急醫學措施造成不良後果的;(二)在醫療活動中由於患者病情異常或者患者體質特殊而發生醫療意外的;(三...

醫療事故責任比例是怎樣的

醫療事故責任比例是怎樣的

醫療事故責任比例是:1、完全責任:賠償全部損失的100%;2、主要責任:賠償全部損失的60%到90%;3、次要責任:賠償全部損失的20%到40%;4、輕微責任:賠償全部損失不超過10%。【法律依據】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

整容醫療事故的處理方法有哪些

整容醫療事故的處理方法有哪些

整容醫療事故的處理方法,當事人可以到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爲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後,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

在哪做醫療事故鑑定

在哪做醫療事故鑑定

根據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設區的市級地方醫學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直接管轄的縣(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醫學會負責組織再次鑑定工作。必要時,中...

醫療事故解決的方式有哪幾種

醫療事故解決的方式有哪幾種

醫療事故處理可以有三種方式:一、醫患雙方自行協凋解決;二、衛生行政部門解決;三、通過訴訟解決。【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

醫療事故分級的依據有哪些

醫療事故分級的依據有哪些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條規定,根據對患者人身造成的損害程度,醫療事故分爲四級:一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三級醫療事故:造成患者輕度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