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販毒判多少年

未成年人販毒判多少年

如果不滿14週歲,則不負刑事責任,不判刑;如果年滿14週歲但不滿18週歲,則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但還是要判刑的。具體判刑得根據涉案的具體情況來定,比如販毒的數量等等,不可一概而論。

《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

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販賣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未成年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具體量刑看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