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響無法按期交貨如何處理

疫情影響無法按期交貨如何處理

可以請求延期交貨。

企業若因疫情防控措施需要,被要求延期復工,導致不能按期交貨;或者在復工後,因爲工人不能全部到崗或者原材料供應、物流運輸等問題,不能全面恢復產能,導致不能按期交貨的,企業可以請求延期交貨,但應該提供相關證據,特別是構成不可抗力的事實證據,並及時告知對方。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