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侵權行爲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爲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爲地又分爲侵權行爲發生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侵權行爲地是指侵權人實施侵權行爲的地方,侵權結果發生地是指受害人損害產生的地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