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知州知縣的區別

知府知州知縣的區別

知縣、知州、知府區別是各自的級別不同,權力不同。

知府,也稱太守,是中國古代的地方職官名,州府最高行政長官。知府爲四品官,相當於一個獨立市的市長(不包括縣級市),市委書記。因爲在古代行政、司法不分的;相對應的知縣七品官就是現代意義上的縣長、縣委書記了。知府,與現在的地區行政公署專員相似。

知州,宋以朝臣充任各州長官,稱“權知某軍州事”。

知縣爲一縣的正式長官,正七品,俗稱“七品芝麻官”。省、地區、縣級的地方行政機構,在明朝稱爲“布正使司”、“知府”、“知州”、“知縣”。知縣是一個縣的行政長官。知令相當於現代的省級公、檢、法機關。大理寺則是明朝的最高審判機關。一品誥命夫人是一品官吏的元配夫人,皆由皇帝發出詔令封予,可以同一品官吏經常進出皇宮拜見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