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相關法律規定,房屋所有權應以產權證爲準。【法律依據】按照《合同法》第404條:“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託人。”因此,在委託他人代爲購房時,當事人之間最好採用書面形式約定和明確雙方的委託代理關係及代理權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