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考體育免考給多少分

會考體育免考給多少分

因殘疾喪失運動能力而不能參加體育考試考生,應當憑市殘聯頒發的殘疾證書,辦理相關手續,現場考試以滿分30分記錄。在國中階段因病不宜參加劇烈運動而長期免修體育課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其最終成績按照總分的60%記分。

(1)因殘疾喪失運動能力而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應當憑市殘聯頒發的殘疾證書,辦理相關手續,現場考試以滿分30分記錄;過程性考覈的計分辦法按照《北京市國中體育過程性考覈方案》中的規定,根據考生參加體育活動的時間給予10分(滿分)至6分(60%)的分數評定。

(2)在國中階段因病不宜參加劇烈運動而長期免修體育課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其最終成績按照總分(40分)的60%(24分)記分。

(3)因臨時傷病不能參加現場體育考試的考生,其最終成績由兩部分合計組成:一是現場考試成績滿分(30分)的60%(18分),二是過程性考覈成績(與正常考生的計分辦法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