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期限怎麼計算

交通事故調解期限怎麼計算

交通事故調解期限的計算是調解申請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書面提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爲10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賠償調解必須是事故當事人自願並書面申請,如果一方不同意則不能調解。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