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期限如何計算

交通事故調解期限如何計算

交通事故調解期限的計算方法如下: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4條、第95條的規定解答如下:

第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關於事故損害賠償的調解權是以事故各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一致書面申請存在的。也就是說有一方不同意調解,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權即喪失。

第二,調解申請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書面提出。

第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爲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