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工傷認定不服要怎樣訴訟

對工傷認定不服要怎樣訴訟

按現行的法律規定,當事人對工傷認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內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爲最終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