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分爲哪兩個部分

民用航空分爲哪兩個部分

民用航空分爲兩部分。商業航空和通用航空

商業航空:也稱爲航空運輸。是指以航空器進行經營性的客貨運輸的航空活動。

通用航空:

航空運輸作爲民用航空的一個部分劃分出去之後,民用航空的其餘部分統稱爲通用航空,因而通用航空包羅多項內容,範圍十分廣泛,可以大致分爲下列幾類:

(l)工業航空:

(2)農業航空:

(3)航空科研和探險活動。

(4)飛行訓練

(5)航空體育運動。

(6)公務航空。

(7)私人航空。

通用航空在我國主要指前面5類,後兩類在我國纔開始發展,但在一些航空強國,公務航空和私人航空所使用的航空器佔通用航空的絕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