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可以解除擔保關係

如何可以解除擔保關係

解除擔保責任的方式有兩種:

1、由貸款人單方面聲明免除擔保人的擔保責任。

2、擔保人與貸款人協商解除擔保合同

【法律依據】

1、《民事訴訟法95條》明確規定,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2、《民事訴訟法96條》規定: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如果滿意請採納。

3、《民事訴訟法101條》規定: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4、《民事訴訟法104條》規定:財產糾紛案件,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

5、《民事訴訟法108條》規定:人民法院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後,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和其上級人民法院決定解除外,在財產保全期限內,任何單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6、《民事訴訟法109條》規定:訴訟中的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應維持到生效的法律文書執行時止。在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