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能解除擔保關係

哪些情形能解除擔保關係

解除擔保關係需要滿足下列任一情形:

1、如果借款人已經償還了債務,擔保人就可以向銀行提出撤銷擔保;

2、與借款人協商,要求更換擔保人;

3、如果擔保人被他人欺騙,脅迫,或者是借款人與其他人雙方串通,騙取提供保證,在這些情況下擔保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銷保證。

4、過了擔保期限,如果沒有約定擔保期限的,法律上規定是債權到期之後的六個月內

5、就是轉移債務,如果債務人把債務轉移給第三人的,應該經過擔保人同意,如果擔保人不同意繼續擔保的,就沒有擔保責任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109條》規定:訴訟中的財產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應維持到生效的法律文書執行時止。在訴訟過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應及時作出裁定,解除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