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退夥時如何退還其財產份額

合夥人退夥時如何退還其財產份額

根據法律規定,退夥人在合夥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在司法實踐中,用貨幣對合夥企業中屬於實物出資的部分或勞務出資的部分進行結算是一種公平和易於操作的形式,實物往往是不可分割的財產,在經營期間又發生了一部分損耗,返還實物在覈算上可能會比較困難,而勞務出資則必須以貨幣形式覈算,爲了維護合夥企業的穩定,避免不必要的散夥發生,規定根據出資的財產狀況對退夥合夥人以現金形式返還其財產份額無疑是一種較好的解決方式。

【法律依據】

《合夥企業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退夥人在合夥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