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辦公用房使用面積如何測量

機關辦公用房使用面積如何測量

機關辦公用房使用面積如何測量,說明如下:

測量辦公用房實際使用面積可以參考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總建築面積的計算公式:S=[A+B+(A+B)×9%]K+C式中:S—總建築面積;A—各級工作人員辦公室總使用面積;B—服務用房總使用面積;K—基本辦公用房建築總使用面積係數;C—附屬用房總建築面積。利用公式可測出辦公用房的實際使用面積。

相關說明:

1、明確會議、接待等服務用房使用面積一般爲5~10平方米人。

2、基本辦公用房建築總使用面積係數:多層建築不應低於65%,高層建築不應低於60%。

3、辦公用房建設用地不得用於建造與辦公無關的居住或商用建築;五、不宜建造一、二層建築,市級小於6000平方米,縣級小於2000平方米不宜單獨建設;六、對室內環境與建築、設備、智能化標準做了明確規定。

5、辦公用房是指企業、事業、機關、團體、學校、醫院等單位的辦公用房屋。其中,檔次較高的、設備較齊全的爲高標準寫字樓,條件一般的爲普通辦公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