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結婚證需要下列手續:1、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補辦結婚證的申請。2、婚姻登記機關查驗當事人提交的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確認屬實並符合辦理條件的予以受理:(1)男女雙方的書面申請;(2)雙方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3)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4)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複印件。3、填寫或者打印《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並由當事人簽字確認。4、填寫並打印《補發婚姻登記證審查處理表》和婚姻登記證。5、婚姻登記機關發放新的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