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訂立地的法律意義是什麼

合同訂立地的法律意義是什麼

意義: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三十四條【合同成立地點】承諾生效的地點爲合同成立的地點。

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爲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爲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合同法》第三十五條【書面合同成立地點】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爲合同成立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