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如何承擔責任

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如何承擔責任

我國《民法通則》第153條及《合同法》第117條第二款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我國《民法通則》第107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合同法》第117條也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