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車出事故責任該如何承擔

拼車出事故責任該如何承擔

拼車一方或提供搭車機會的司機負有一定的責任,該司機應該對搭乘人員因而遭受人身財產損害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果是無償搭車,其所承擔的賠償責任相對有償較輕。

在有償的拼車活動中,因駕駛人員的過錯給其他搭乘人員造成損失的,其他搭乘人員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無償的拼車活動,因駕駛人員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其他搭乘人員造成損失的,其他搭乘人員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第1款,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