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兼併的程序是怎麼樣

企業兼併的程序是怎麼樣

企業兼併的程序是:

1、初步確定兼併方和被兼併方企業。兼併方和被兼併方企業一般通過產權市場或者直接洽談的方式予以初步確定。

2、清產覈資和財務審計。企業兼併,必須由直接持有該國有產權的單位決定聘請具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財務審計。如果經過兼併,企業改製爲非國有制企業,還要對企業的法定代表人進行離任審計。

3、資產評估。企業採取兼併形式進行改制的,必須按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的規定,對資產實施評估。資產評估的範圍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

4、確定產權底價。被兼併企業應當以有關主管部門確認的評估值爲依據,合理確定出售底價。並可以通過招標、投標的方式確定成交價。成交價不得低於底價。

5、簽署兼併協議和轉讓價款管理。成交價確定後,兼併雙方的所有者應當簽訂兼併協議。全民所有制企業被兼併的,由各級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審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