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怎麼處理

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怎麼處理

合同法》規定了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的情形,其中第一項就是重大誤解,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也就是說,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當事人有權選擇是否申請變更或撤銷,在沒有申請變更或撤銷前合同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54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