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代理終止有哪些情形

委託代理終止有哪些情形

《民法總則》第一百七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代理終止:

(一)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

(三)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爲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