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種方法:自行交易,即自己找買家或賣家進行交易;委託交易,委託專業的有資質的房地產經紀公司進行交易。【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8條,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二)有固定的服務場所;(三)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四)有足夠數量的專業人員;(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設立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