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執行的期限是幾年

申請執行的期限是幾年

申請執行的期限: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中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爲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其中申請執行期限是指法律文書生效以後,義務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時,權利人依法享有的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時間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