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簽訂的合同按照年齡分爲三大類:
第一類: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8歲以下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其簽訂的合同不論情況,皆爲無效合同。
第二類:8歲以上,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第三類:16週歲到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簽訂的合同纔有效。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47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