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融券怎麼開通

融資融券怎麼開通

第一步:投資者需確定擬開戶的證券公司及營業部是否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質。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試點,必須經中國證監會的批准;未經證監會批准,任何證券公司不得向客戶融資、融券,也不得爲客戶與客戶、客戶與他人之間的融資融券活動提供任何便利和服務

第二步:投資者需確定自身是否符合證券公司融資融券客戶條件。融資融券業務對投資者的資產狀況、專業水平和投資能力有一定的要求,證券公司出於適當性管理的原則,將對申請參與融資融券業務的投資者進行初步選擇。

第三步:投資者需通過證券公司總部的徵信。證券公司在向客戶融資、融券前,將對申請融資融券業務的投資者進行徵信,瞭解客戶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偏好,並以書面和電子方式予以記載、保存。

第四步:投資者需與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風險揭示書等文件。投資者與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前,應當認真聽取證券公司相關人員講解業務規則、合同內容,瞭解融資融券業務規則和風險,並在融資融券合同和風險揭示書上簽字確認。投資者只能與一家證券公司簽訂融資融券合同,向其融入資金和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