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股東分紅權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對股東分紅權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公司法》第34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但,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的除外。且公司收益的分配是有順序的,現在彌補虧損,然後提取法定公積金,最後所餘利潤分配給股東。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爲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稅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