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如何辦理房產證

鄭州如何辦理房產證

在鄭州辦理房產證需要開發商會將材料提交給不動產登記中心,不動產登記中心會進行統一處理,處理結束後,不動產登記中心會通知開發商領證。

辦理房產證所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幾種:

1、《商品房預售合同》;

2、面積補差協議(現房的話,無此協議);

3、聯機備案表原件(現房的話,無聯機備案表);

4、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戶口本複印件等);

5、婚姻證明:未婚,2015年開始不再需要提供單身證明,但本人戶口本的婚姻狀況欄應註明“未婚”字樣,已婚,夫妻雙方結婚證;離異爲離婚證或法院民事調解書,喪偶,配偶死亡證明及本人戶口本婚姻狀況註明“喪偶”字樣;

6、契稅完稅證明(如開發商代收代繳無需提供);

7、專項維修資金收據(如開發商代收代繳無需提供);

8、戶口本複印件。